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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乌鲁木齐7月2日电 记者潘从武 今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发布通缉令,对11名在逃犯罪嫌疑人予以公开通缉。
近年来,新疆公安机关侦破一批杀人、纵火、制作爆炸装置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案件,一批犯罪分子先后落网,受到法律严惩。但仍有个别犯罪嫌疑人在逃,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绳之以法,消除危害,新疆公安厅对玉苏甫?艾合买提喀迪尔等11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公开通缉,请各族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检举揭发。
“提供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在公安机关破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给予5-10万元的奖励。”这是今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对外发布的《关于检举揭发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通告》中明确规定的。
《通告》要求,凡知悉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各族群众,可以通过口头、书面、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予以奖励,并对检举揭发人予以保护和保密。对知情不举、包庇、窝藏、帮助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与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投案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