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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告别“临时工现象”,须明确执法权边界

2013-11-28 03:15:30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荒诞不经的现实与富于创造力的网络彼此交织,最终制造出许多饱含讽刺意味和便于迅速传播的“时代术语”。其中,“临时工”就是一个众人皆知的词语,所谓“临时工现象”也几乎成为政府不规范执法之后的典型处理模式。而作为一种舆论上的反击,“临时工现象”一词的普遍流传,则最终铸就了一个针对政府公信力的“塔西佗陷阱”。

为了避开这一陷阱,告别“临时工现象”作为一个大问题被提了出来。对此,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日前表示,我国将全面清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引发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的行政执法人员,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将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调离执法岗位。

中央层面的统筹部署和一纸令下,当然让草根民众欢欣鼓舞。毕竟,无论从普通民众的切身感受还是从媒体报道的冲突事件来看,一线行政执法人员与一般民众之间产生的摩擦几乎存在于每时每刻。而尽管有法规明确规定诸如“协管员”之类的“临时工”并无实际执法权,但每到一个具体情境,临时工与民众的冲突却总能主导事件的发生轨迹。当然,我们也需要意识到,这其中除了临时工本身在执法过程中地位模糊,以及该群体执法素质较低等原因之外,政府内部也很乐意选择在事件发生之后用“解聘临时工”的方式来确保自身承担尽可能少的后果。

不过,基层政府随意使用“临时工”的便利亦有其不可忽视的负面效应,即在保全具体某层级政府或某一部门利益的同时,却损耗了政府在整体上的公信力。的确,就公信力而言,频繁爆发的“临时工现象”最终导致的局面是基层政府、执法人员违规,上层政府、领导人员埋单。所以,如何抑制基层执法群体的权力,规范他们的行径,实际上关乎整个中央政府的公信力建设问题。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的说法,今后基层的行政执法权将建立起“相对集中执法权”的架构,即组建相对独立、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机构,能不设的不设,能合设的合设,一个政府部门下设的多个行政执法机构,原则上归并为一个机构。这意味着执法权本身的上移。当然,伴随权力上移的,还有基层机构的责任和好处。涉及到责任的卸载,原本的执法机构当然充满动力,但一旦涉及到好处的消失,则有可能需要经过一番博弈。

临时工带给执法机构的好处有很多,例如以较少的人力成本来解决较大的治理压力,再比如,一旦遭遇舆论危机,临时工成为被牺牲的对象也非常符合执法机构的利益选择。除此之外,临时工执法现象存在本身也说明了执法层面的混乱,而只有权力边界模糊,才能进行“浑水摸鱼”。凡此种种,都可能作为“相对集中执法权”架构形成的阻力所在,也因为基层利益结构的被打破,而需要在中央介入之后进行新一轮的梳理。

不过,有关“临时工现象”能否消失的关键,恐怕并不完全取决于“相对集中执法权”架构的建立??? 这只是力图从源头上解决执法程序,同时与能否形成透明规范的冲突解决机制相关。以往,冲突本身裹挟着执法人员与民众彼此的混战,如何处理倚赖的是双方调动政府、舆论等权力介入的能力,很难给出一个令双方心服口服的处理结果。

此番,除了将临时工调离执法岗位的改革举动之外,还有必要辅之以一套规范的冲突处理机制。冲突事件发生之后,只有引入法治的力量,确保整个处理过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同时能够经得起外界的监督,舆论的疑虑才能被逐渐消解。与此同时,政府的公信力也才能渐次步入重建的轨道。 



       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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