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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希望小学让《教育法》颜面何在

2013-11-08 05:53:03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都说是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许多有识之士,伸出了热情的援手,比如湖南省炎陵县大院农场就有这样一座由爱心人士捐建了希望小学,可是今年秋天,这座学校却遭遇到意外,大院农场的孩子们,不得不重新搬回板房。

  央视焦点访谈主持人侯丰的这段开场白,一下子就让观众的心跟着揪了起来,好端端的一座希望小学,建成仅仅两年时间就成了“短命鬼”,说拆就被拆了,学生又回到了板房上课,当地民众除了哭泣别无他法,因为这样大规模的拆迁都是政府一手在操办,谁也奈何不了。

  希望小学失去了希望,一夜之间变成了一片废墟,说起来都是政府造的孽,当初为了教育,为了孩子,号召、鼓励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献出爱心,为希望工程捐款,一座希望小学诞生了,每一间校舍、每一件教具都凝聚着人们的爱心。可是,政府为了引进大项目,不惜自打耳光,又强行将希望小学用推土机推平,可见所谓的重视教育不过口头上说说而已,到底是教育重要还是招商引资重要?某些政府官员恐怕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引进项目,毫无疑问是为当地民众造福,但前提是不能违背民意,更不得侵犯孩子受教育的权利。果真需要让道于大项目,至少事先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征求捐款兴建希望小学爱心人士的意见,这是一种相互尊重,也是必不可少的程序,如果老百姓不同意、捐建希望小学的爱心人士不同意,就不能强行拆除,否则就涉嫌违法,即便你是政府行为也注定行不通。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第九章中更是明明白白地写着: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可见,炎陵县并没有按规则出牌,为了政绩,不惜亵渎一颗颗爱心,这不是在招商,而是实实在在地招“伤”。

  希望小学建成仅两年就被拆除,是缺乏长远规划造成的,更是一种短视行为。现在学生们又回到了简易的板房上学,如此这般折腾,如此强行拆除希望小学,让《教育法》颜面何存?今后谁还会捐资助学呢?唉!

来源:四川在线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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