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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面面观

2013-10-31 03:14:19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编者按:《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指出, 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大关。面对人口老龄化,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则称,到2013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将达到18.3万亿元。在养老金缺口严重的情况下,如何养老成为我国面临的重要民生问题之一。为解决这一难题,9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此举被称为“以房养老”,即房主把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或银行等商业机构,这些商业机构按照评估得出的房屋价值,按月付给房主养老金,直到房主去世,房子产权最终归商业机构所有。此政策一出台,地方政府便积极响应,纷纷部署“以房养老”新措施。

    “以房养老”将中国人最关注的两大民生焦点--住房和养老一经结合,便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民意调查显示,大部分民众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对“以房养老”并不看好,而且质疑的声音似乎不绝于耳。有人认为,养老金不够发的,于是让“以房养老”充当救火队员,解决燃眉之急。有人认为,“以房养老”颠覆了中国几千年“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女耕”的传统。也有人认为“以房养老”难脱觊觎个人资产之嫌。面对舆论质疑,民政部回应称,“以房养老”旨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属于完善投融资政策,而且明确是开展试点。政府仍是保障基本养老的主导力量。

    “以房养老”作为目前养老方式的一种补充,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成熟。其本质上是一种金融产品,应由老年人自主选择。受传统观念和高门槛的限制,“以房养老”想要在我国受到青睐,还需不断加强经济建设、完善配套措施以及改变国人的传统观念。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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