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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价值僭越了事实

2013-12-04 05:53:55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韩福东 专栏

一个符合大众预期,在新媒体传播中引发众多慨叹的个案,不到一天时间,就发生了逆转。但最初传播此事的摄影人,却并不肯为此道歉,他拥有自己强悍的价值判断,甚至不惜为此扭曲事实。我这里说的是中国大妈“自行摔倒讹诈外国

男子”的事件。

这个故事的最初版本是:一名东北口音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旁边时突然摔倒,在争执中女子行走正常无恙,并死命撕扯外国小伙,造成其衣服被撕烂,小伙急得直哭。最后在双方调解下,外国小伙不得不给付1800元医药费。

发布者李先生的类似表述,已被多家传统媒体证伪,该女子确是被老外用无牌摩托车撞倒,其间老外还用中文进行辱骂,她被诊断出紧急软组织损伤,1800元主要是急救车费用和医药费。李先生昨日下午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双方确实发生碰撞,但老外有过错,女子也不能讹钱,他“出于正义感”传播了照片,不会为此道歉。

李先生的强辩,只能揭示这样一个现实,这的确是一个“正义感”被滥用的年代,当它以罔顾事实的方式,如神灵附体般降身那些价值判断先行的众生魂灵,整个社会的正义都因此而被消弭了不少。

这些年来,做好事反被诬的新闻不绝于耳,可是其中却有相当大比例是传播者想当然的捏造。包括彭宇案,其真相和当初媒体传播的图景反差甚大,但是已经很难挽回影响。国人形成对做好事的恐惧心理,其负面效应迄今仍在发酵。

从公众心理的角度,对做好事反被诬的声讨,会构成一种舆论的制衡,让一般人轻易不敢对此进行效仿。但呈现在媒体上,却是此类构陷者在各地层出不穷。不排除的确存在违背基本良心借此讹钱的个案,但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又是什么让这些传播者和评论员得出如此的结论?他们具备上帝之眼么?这种僭越,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道德沦落,但他们却最有激情以先行的价值判断,对臆想中的道德沦落者进行指控。

从目前得到的信息看,李先生的确有意歪曲了事实。以李先生发布的中国大妈讹诈外国小伙信息为例,除了将“撞倒”称作“突然摔倒”(他知道确有相撞),从而给读者制造小伙是在做好事的错觉外,还遮蔽了小伙骂人的事实,并编造“急得直哭”信息,以进行悲情渲染。仅凭自己感觉大妈讹钱的判断,就可以把事实当做橡皮泥如此揉搓?让价值判断凌驾于事实认定之上,这种无良的僭越,还好意思说是“出于正义感”?

比较善意的理解是,这是彭宇案的后续效应,让一些“正义感”过剩的愤怒者,在类似事件出来时,本能的倾向认为是有人做好事被诬陷。记得在天津版彭宇案事发后,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已经有媒体和评论员在相关的报道和论述中,直接将问题定性为做好事被构陷了。这种不负责任的风气愈演愈烈,以至于到今天,可以歪曲事实以满足于自己的价值判断。或许李先生虽然也清楚发生了相撞,但认为撞得不重,大妈要去医院诊治是一种讹诈,为了达到宣传效果,就以遮蔽和歪曲信息的方式,表达对大妈的批判。

如果不知反省,这种价值观僭越的上升曲线,只会愈演愈烈。事实,永远是最重要的判断基准,无论你有什么样的价值观。

(韩福东知名媒体人) 



           来源:华商报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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