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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林德:“管不好”也成了敛财手段

2013-12-05 02:48:00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河南女车主刘温丽的“激情服毒”,用她自我反思的说法是“得罪了不少人”。永城市委昨天给出了第一步处理结果,没有名字只有职务的几个领导分别受到停职、免职等处分。

这是一起典型的恶性执法事件。一个本本分分的个体运输户,想靠辛勤劳动在自己国家的公路上赚点钱,结果呢?不违法超载不行,买了实际上的超载许可票证也不行。实在受不了各种罚款,服毒抗议,还是不行,执法人员放下话来,“死了也跟我没关系”。是啊,死了还欠着罚款呢,何其泯灭天良。

从舆论效果看,以死相抗是成功的,拿到了医药费,扳倒了数位在小老百姓眼里相当于“土皇帝”的大人物。但刘温丽还是后悔。她并不关心能否推动什么体制改进,而是想闹出这么大动静,得罪了这么多人,跑运输这门生计恐怕愈发行不通了。

对地方实际稍有了解的人,可能都觉得行不通。按照经验,你得罪的虽然是少数几个人,地方官场也会迅速对这几个人做出切割,但在乎的并不是老百姓的委屈和痛苦,而是地方形象。如果只是从治理公路三乱上做文章,而不看到权力妄为这个大症结,类似刘温丽的事件,不发生在公路上,也会发生在其他地方,甚至公路上也避免不了。这是刘温丽产生后悔觉悟的根源,也是这起事件的恶之所在。

分析整个过程,就知道一些权力行使者妄为和荒诞到了什么地步。我们通常说一些地方靠管理来敛财,那还是建立在要管、想管好的基础上。永城公路执法的事实却告诉我们,管不好,管得越乱,敛财的机会越大,油水越足。

雪球是这样滚起来的:永城公路执法各部门负责管理超载,超载是普遍现象,管不好。所以想出了月票、年票制,相当于买路放行。但月票年票本身是非法的,我想认也可以,不认更有话说,所以继续上路罚款。聪明的,打点一下具体执法人员就行,像刘温丽这样不知道变通的,罚款就累积成天文数字,不堪重负。执法部门呢,因为要罚款,就要多养人,人越多,越需要罚款来养。当然,可以肯定地说,罚款并不都用来养人,就像传销一样,拉的人越多,上线赚得越多。

这样一来,管理,或者更新潮一点说,治理就成了一个奇妙的东西,老百姓永远都是被征敛的对象。我要管好,你得掏钱,我管不好,你还得掏钱。照这个逻辑,管不好拥堵,就收你的拥堵费,管不好空气,就收你的污染费,越管不好,反而越是一门好生意。这么荒唐的逻辑,却能在一些地方大行其道,可见治理现代化,真不是说说那么容易。 



                  来源:长江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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