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6日讯“湖南省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主要体现有两大特点,一是全省耕地总量有所增加,但实有耕地还是那么多,必须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二是建设用地增加虽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但土地利用比较粗放,必须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今天上午,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方先知透露上述消息。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颜学毛,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勇出席新闻发布会,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外宣办主任周湘主持发布会。
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于2007年4月启动,湖南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等11家单位共同参与。2009年底,根据国家要求,形成了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湖南省二次土地调查成果。2013年12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2014年1月20日,全国土地调查办分发了经中央审定的各省二次土地调查数据。
今天的发布会透露,湖南省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为:耕地413.50万公顷(6202.5万亩);园地68.71万公顷(1030.7万亩);林地1229.65万公顷(18444.7万亩);草地49.03万公顷(735.4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3.47万公顷(1852.1万亩);交通运输用地28万公顷(420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2.99万公顷(2294.8万亩);另外为其他用地。按三大类分,全省农用地1829.27万公顷(27439.1万亩),建设用地149.58万公顷(2243.7万亩),未利用地139.5万公顷(2092.5万亩)。
方先知透露,2009年,全省耕地413.50万公顷(6202.5万亩),比基于第一次调查逐年变更到2009年的耕地数据多出34.43万公顷(516.5万亩)。虽然全省耕地调查数据增加了,但实有耕地还是那么多。
“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同时反映,全省部分耕地位于洞庭湖地区、大湘西地区的河流、湖泊最高洪水位控制线范围内和25度以上陡坡,其中,一些需要根据国家退耕还林、还湿和耕地休养生息的总体安排做逐步调整;长株潭地区、湘南地区有部分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不宜耕种;还有一定数量的耕地因开矿塌陷造成地表土层破坏,已影响正常耕种。”
此外,全省水田和水浇地面积330.6万公顷,仅占全省耕地面积的79.95%;从人均耕地看,湖南省人均耕地0.06公顷(0.9亩),仅为全国人均耕地(1.52亩)的59.2%,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五分之一。
“我省人均耕地少、相当部分耕地质量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省情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方先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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