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会主动请求监督
前日至昨日,澳门新一届立法会举行诞生领导层后的首次全体大会。除了一般性通过医疗事故法等两个法案,会议重点放在加强监督政府的职能方面。
在新任主席贺一诚的建议下,继续设立土地批及、公共财政、公共行政3个跟进委员会,议员们互选产生相应负责人,不再由常设委员会兼任。
澳门立法会设有3个常设委员会,主要职能是细则性审议法案。而土地等3个跟进委员会主要职责则是监督政府施政。
上一届立法会的跟进委员会,就横琴澳门大学工程进度及预等事宜召开过会议。贺一诚评价称,这消除了公众疑虑,督促政府对问题加以防范、解决,是立法会发挥监督职能的一个有效方式。而新一届立法会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形成更有效的恒常机制。他解释说,政府部门不会主动请求跟进委员会进行监督,因此有关跟进委的监督工作必须主动。
循序渐进发展民主制度
贺一诚还说,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姬鹏飞先生曾指出,“在政治体制方面,从有利于特别行政区的稳定发展,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制度的原则出发,制定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衡的原则,规定了行政长官、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职权。”
贺一诚认为,这清楚显示了澳门特区政治体制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特点。行政、立法之间互相配合、互相制衡。因此立法会的职能中,立法与监督同样重要,立法会必须高度关注各行政部门依法施政的执行情况,不能只顾及配合而忽视制衡。但立法会也要把握好尺度,以不干扰行政主导及有效依法施政为原则,要做到不越权,但又不缺位。(记者 蒋生)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