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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中国需要制定法律对现有反恐机制进行统领

2013-10-31 02:06:11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10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初步认定,“10?28”天安门广场驾车冲撞致人伤亡事件是一起经过严密策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力恐怖袭击案件。已初步查明案件涉案人员相关情况,5名在逃涉案人员现已全部抓获。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

    “10?28”事件表明,恐怖主义不会酣睡。近十几年来,恐怖主义已成为当代国际社会最重要的挑战之一,而中国也深受恐怖主义之害,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等“三股势力”为害尤烈。恐怖主义通过对无辜个体生命财产的侵犯,通过对政治象征的破坏,威胁着国家主权的统一和公共安全,威胁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稳定环境。恐怖主义尽管怯懦,但容不得我们半点轻忽。

    突发性、极端暴力性和政治性,是恐怖主义的共同特征。近年来,其行为的实施越来越建立在分散化和信息化的基础上,这也客观上加大了各国的反恐难度。中国的立体反恐网络,既需借鉴国际反恐的经验,更需充分发挥社会管理的独特优势。

    在反恐的严峻挑战下,一些国家已经颁布了《反恐法》,对恐怖主义作了严格定义,并制定了一系列应对机制。恐怖主义同样是中国当代社会的主要“毒瘤”,革除“毒瘤”,同样需要法律制度上对现有反恐机制进行统领,以此让反恐协调领导机制进一步发挥作用。

    公共安全,公共参与,是中国的独特经验。这一经验对于恐怖主义组织原子化的特点可以起到有力的遏制作用。因此,培训人们的反恐意识和防护技能,让广大个体能够发挥防恐的预警作用,同样至关重要。

    反恐不是一个单性工作,而涉及政治、经济、意识形态、文化等诸多方面。压缩恐怖主义的活动空间,根治恐怖主义的滋生土壤,综合治理是根本之道。这既要求在恐怖主义高发地带要强化国家共同体意识,也要求区域内经济和民生的均衡发展,要求法治、教育等各方面的平等施政,无论其人口比例的多寡。

    恐怖主义的滋生,已越来越具有外部性。“三股势力”就与境外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然而,尽管反恐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挑战,但是协同性还远远不足。特别是,一些国家要么基于地缘政治的考量,要么基于意识形态和文化的褊狭,在反恐上设立或执行了双重标准。建立更高标准的反恐共识,尊重不同国家的反恐主权和措施,应该成为国际社会的基本底线。

    作为当代文明的敌人,对恐怖主义的治理在社会治理中处于最优先位置。在一定程度上,反恐也考验着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政治反应的敏锐性、社会治理的统筹性。“10?28”事件对所有人而言,都是一次锤炼。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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