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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爆炸案应受到谴责和严惩

2013-11-13 07:19:35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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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太原迎泽大街爆炸现场已恢复交通。新华社记者 范敏达 摄

    吴明洋

    11月6日,在太原市山西省委附近发生了一起爆炸事件,目前已造成1人死亡和1人重伤7人轻伤。警方在爆炸现场发现钢珠、电路板等物,初步判断爆炸系人为制造。

    制造这起爆炸事件,行为人不管是出于怎样的目的、背后有着怎样的动机,这种破坏公共秩序安全、牺牲无辜生命的极端暴力行为,都应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

    公共秩序安全是人们正常生活工作的基本前提,不止关乎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更关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极端暴力行为的出现,伤害的不只这个社会,更直接或间接伤害到每一个人。为达到个人某种目的,不惜制造极端暴力事件,这种行径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不会被容忍。

    当前,有的爆炸案已超出普通个人“发泄”的范畴,甚至披上了恐怖主义的外衣。作为普通民众,一方面要提高警惕,在全社会形成“严防重打”的态势,让极端暴力行为无下手的机会;另一方面也要冷静理性看待,不要过分放大这些极端暴力事件的意义。中国早已跨入复杂社会时代,境外的现代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又那么频繁,难免也有几只跟着他们学的苍蝇。

    从媒体报道看,当日10时30分许,太原迎泽大街已解除交通管制,恢复双向通行。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全力侦破此案。安全有序依然是中国社会的主基调,任何极端暴力行为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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