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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延迟退休“缓冲期”设几年、怎么设

2013-11-20 06:23:21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黄春景

    11月18日,人社部官员金维刚《决定》中涉及社会保障的内容。金维刚表示,渐进式延迟退休是指将采取小步慢走的方式,逐步缓慢地延长退休年龄。有关延迟退休的政策制定并公布之后,将设定几年的“缓冲期”,尽量减小退休政策调整对社会和有关人员所带来的影响。(11月19日《北京青年报》)

    延迟退休将设“缓冲期”有助于将这一政策的不利因素降低到最小,但“缓冲期”到底设几年、怎么设,还需尽快明确,唯有列出具体“时间表”才能更好地集思广益。

    如果延迟退休“缓冲期”关起门来决策,“缓冲期”难免遭人质疑,也不利于政策的顺利实施。今年9月份,济南公积金政策调整,缓冲期仅有12天,结果出现了公积金“抢提潮”,有关部门始料未及并进行了深刻反思。由是观之,延迟退休“缓冲期”不妨先给出个“时间表”,让更多人对政策进行系统化解读,这样不仅有利于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也有助于保障广大退休职工的权益。

    一言以蔽之,延迟退休的“缓冲期”有多久,不能在这个节点上模糊时间概念。既然延迟退休势在必行,就应该想方设法使得这一政策更加贴近民意,以减少和避免新政带来的“负效应”。因此,延迟退休“缓冲期”究竟是设立一年、两年还是三年,有关职能部门应尽快“开门决策”,吸引民众参与讨论,最终确保这项政策更加科学、接地气。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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