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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收钱过后不出庭 违反律师法应退律师费

2013-10-25 07:19:08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2012年1月,刘鹤的儿子梁坤因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刘鹤通过朋友介绍来到成大律师事务所,双方签订委托协议,指派律师赵新为其子辩护,刘鹤支付了两万元的律师代理费。其间,赵新去看守所见过梁坤一次后,就不见踪影。刘鹤多次打电话给赵新,希望面谈辩护事宜,可对方却一再以工作繁忙为由推托。

  2012年11月,一审开庭,刘鹤打电话询问一审结果,赵新称判决未出。同年12月底,刘鹤拿到判决书后,才知原来为其子辩护的律师是法院的指定律师,并非赵新,在一审开庭时,赵新根本没有出庭辩护。得知被骗的刘鹤,决定去找赵新问个明白,可对方一再推卸责任。今年6月,刘鹤将赵新及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诉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赵新辩称,法院当时并没有把传票给他,且律所在事后也委派律师参与二审,且不收取任何费用来弥补一审时赵新未参加庭审的过失。

  近日,法院审理后,判令律所返还刘鹤律师代理费两万元。

  法官称,刘鹤依约支付了律师代理费,但律所指派的律师赵新未按照协议约定为梁坤出庭辩护,已构成违约。

  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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