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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老夫妇杀吸毒子案开庭 儿媳跪求法官轻判

2013-10-31 02:11:54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10月27日下午,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沿江法庭内,来自中央和地方多家媒体的十几台摄像机和“长枪短炮”早早地架设在第九法庭内。备受关注的“六合夫妇杀子埋尸案”在这里开庭审判。

    被告席上的两位老人声泪俱下,不断发问的公诉人眼睛发红,慷慨陈词的辩护律师情绪激昂,而旁听席上的不少村民则不停地抹着眼泪……庭审从下午2点多一直持续到傍晚6点。

    两人被控故意杀人

    张翠英称,2010年5月10日夜晚,是她提出要教训儿子的想法,然后让丈夫找来朋友汪某等人, “开始时,只是想要教育他,随后出于气愤,拿起一把锄头开始照儿子头上打。没想到失手打死了。”她说,而这期间,“丈夫一直站在门外,未参与进来。”

    轮到周有贵单独被审问时,他口中的“作案过程”与妻子有不小差异。他说,绑住儿子教训的想法是他提出的;当时自己也在厨房的现场,但是“由于血压高,急得说不出话,也没有伸手阻止”。

    对此,公诉人提醒说,两人此番供述与此前在公安机关多次供述不一致,当时两人承认有预谋地杀害了周敏,但是现在却说是“过失致人死亡”;并指出根据公安机关法医鉴定证明等材料,两人作为成年人,明知钝器击打的严重后果,仍然实施了;在周敏被打流血后,也未采取救护措施,所以认为老周夫妇具备故意杀人的犯罪动机。

    儿媳跪求法官轻判

    法庭辩论环节,老周夫妇的法律援助律师有些激动,他们称自己从业生涯中从没有听过这样的案件,令人扼腕叹息。“杀死儿子有正当防卫的性质,社会危害性极小。请求法庭从轻判决”。同时他们呼吁,妇联等组织不要忽视家庭矛盾。

    关于量刑,公诉人表示,被害人周敏长期虐待辱骂殴打两位老人及妻子和孩子,是两位老人故意杀人的原因,周敏违反基本人伦道德,具有过错,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处死他人”。最后,公诉人指出应当认定为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罪”,建议量刑在3到5年。

    下午6点,庭审结束,鉴于案情重大,法院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就在这时,距离被告席几步之遥的老周亲属、邻居等人,突然像洪水一样涌向审判区的护栏处,眼望着即将被带走的老周夫妇,号啕大哭。老周夫妇的儿媳妇、死者周敏的妻子朱某哭着跪倒在地,求法庭轻判。听者为其动容。

    他曾开车撞向父亲

    三个多小时的庭审,老周夫妇还原了周敏的吸毒人生。

    周敏在饭店做厨师后,曾因为殴打一名女服务员被法院判处了5个月拘役。出来以后,他跟一帮“狐朋狗友”混在一起。老周说,就在这时,周敏学会了吸毒。此后就像变了一个人,动不动就问两位老人要钱。

    因为被父母举报在家吸毒,周敏对父母恨之入骨。有一次,周敏开着车子在村头看到父亲,竟然一踩油门直直撞了过去。

    周敏简直成了一个“恶魔”“禽兽”。砖头、板凳、锅碗瓢盆等随手可得的东西都被他往父母身上砸。这期间,因为父亲有一段时间出门打工,母亲受罪最多,被他打得脑震荡。他还打自己的儿子,“打孙子是为了让我们同情,好给他钱吸毒。”

    三年前,为了逃脱儿子的魔掌,老周夫妇经常半夜不敢回家。周敏甚至扬言要杀死全家。

    2010年5月10日夜晚,老周夫妇动手杀儿子。周敏死时,年33岁。

    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故意的认定,既要结合被告人供述中关于主观心态的表述,又要综合考量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所使用的器具、击打部位、实施击打行为后续行为等因素综合考量。

    争议点一: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庭审聚焦

    如前所述,埋尸三年本是“天不知地不知”,今年5月却突然案发,起因是身处看守所的一位嫌犯揭发检举出该案线索。随后警方经过长时间努力才破案。庭审中,被告的辩护律师之一提出,检举人只是怀疑周敏被其父母杀死,两被告人到案后,主动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视为自首;但公诉人认为本案系他人检举、揭发而案发,公安机关已掌握犯罪线索后将老周夫妇传唤到案,并非因形迹可疑而被盘问后交代犯罪事实,不能认定具有自首情节。

    争议点二:两被告能否构成自首?

    在很多刑事案件中,经常有主犯、从犯的认定和区分。庭审时,被告人周有贵的辩护律师认为,二人属于共同犯罪,但认为周有贵不是犯罪的提起者和实施者,其起的作用是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周有贵参与共谋,在捆绑、掩埋时都有具体参与行为,两被告人配合行动,不区分主从犯。

    争议点三:主从犯应当如何认定?

    当庭这个问题并没有给出明确说明。庭审时,记者注意到,来自老周夫妇老家的旁听者中,有八旬老太,有银发老汉,三个多小时的庭审中,他们一直在用纸巾默默擦泪。庭后那些痛哭的亲友、邻居等人也纷纷向记者表达了“该用缓刑”的看法。

    对此,法院表示,二被告人能否适用缓刑,法院会结合犯罪动机、手段、认罪态度等因素,以及被害人对家人的恶行、亲友及邻居对本案的意见,充分评议后,予以判处。

来源:金陵晚报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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