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岳阳一学生为证清白跳楼致残 反被学校告上法庭

2013-11-15 02:22:13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曾经,胡昕抬头是为了听讲台上的老师解疑答惑,而今,昔日母校和他对薄公堂。

(曾经,胡昕抬头是为了听讲台上的老师解疑答惑,而今,昔日母校和他对薄公堂。)

2011年12月22日,岳阳县一中教师办公室,自觉被逼无奈的胡昕从三楼纵身跳下。

(2011年12月22日,岳阳县一中教师办公室,自觉被逼无奈的胡昕从三楼纵身跳下。)

   ■学生被老师怀疑“想去上网”,并怀疑有“同伙”,数名老师分三次逼其承认“想去上网”、交出“同伙”,感觉受到侮辱的学生在手上写下“为什么没有一个人相信我”后,从老师位于三楼的办公室“跳楼解脱证清白”
  
  ■住院194天,学生落下终身残疾,家长两年跟学校协商没有结果
  
  ■校方称,学校的这种教育批评没错,学生跳楼学校一点责任都没有
  
  ■最近,为了不再被学生家长“胡搅蛮缠”,学校把刚满18岁的学生告上法庭,让法院来划分责任
  
  文、图:今日女报/凤网首席记者谭里和

  刚刚年满18岁的胡昕(化名)怎么也想不通:老师怎就如此“坚决”地认定他晚自习后离开宿舍一定是“想结伴去上网”,逼得自己百口莫辩之下只能“以跳楼证清白”?如今落得个终身残疾的自己明明应该是受害方,没想到反被推向了法庭的被告席……
  
  胡昕就读的学校??岳阳县一中却认为己方“一点责任都没有”:按校纪校规管理、处罚违纪学生,何错之有?与其被学生家长“胡搅蛮缠”,不如就请法律来做出公正裁决!
  
  10月30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案件,让两年前发生在岳阳县一中的一起学生跳楼事件再次发酵,也在当地掀起了不小的舆论波澜。近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赶赴当地,面对面地听取了原、被告双方各自的不平与申诉。
  
  “学生跳楼”这一相同自残方式的案例近来颇为高发,经由各地媒体报道后,频频刺痛人们的眼球以及社会的公共神经。那么,透过发生在岳阳县的这起事件,家长、学校、社会都能否反思出一些经验与教训来,在孩子们长成“参天大树”前给他们更妥善周全的呵护呢?
  
  跳楼的儿子成被告,老农变卖耕牛应诉
  
  听说“老胡”打算卖牛,村里人都有些诧异??要知道岳阳市君山区许市镇幸福村地处偏远山区,耕牛可是山里人种地的必备“工具”,而今胡信仁却对外发布消息,称要把家中唯一一头耕牛给卖了。
  
  11月5日,又有买家给胡信仁打来电话,想上门“验验货”。虽然之前买家来过好几拨,但每次都是因为价格谈不拢。胡信仁卖牛有条价格底线:低于1万,坚决不卖!
  
  比之前几次议价顺利的是,这次来的买家不但给价很爽快,说的话也很暖心:“要不是真遇到难处了,这样年壮的牛,谁家舍得卖啊?!”
  
  这话戳中了胡信仁的痛处,他确实是遇上了非常棘手的事。就在不久前,胡信仁正在岳阳市某中学读高三的儿子胡昕,被曾经的母校??岳阳县一中告上了法庭。接到法院传票时,胡信仁简直不敢置信:“明明我儿子才是受害者,怎么就成了被告呢?”
  
  为迎接这场官司,已经“家徒四壁”的胡信仁,不得不卖掉家中仅存的“值钱货”耕牛,以应对“有可能的开支”。
  
  据胡信仁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自家与岳阳县一中的“恩怨”,缘于儿子胡昕两年前在该校念书时“被老师冤枉‘熄灯后想偷偷溜出去上网’,并多次威逼他认错和检讨,导致他欲以跳楼来寻求‘解脱’”??当时尚未成年的胡昕,自此落下了终身残疾。

2013年11月6日晚,年轻的胡昕一瘸一拐地走进记者的视线,回忆起事发的详细经过。

事发第二天,热心网友去医院看望胡昕时拍下的照片,胡昕的手臂上写着“为什么没有一个人相信我”。

(事发第二天,热心网友去医院看望胡昕时拍下的照片,胡昕的手臂上写着“为什么没有一个人相信我”。)

2013年11月7日,岳阳县一中门口,胡信仁想找校长,守卫人员拒绝他入校园。

(2013年11月7日,岳阳县一中门口,胡信仁想找校长,守卫人员拒绝他入校园。)

  少年不堪忍受的怀疑
  
  胡昕告诉记者,2011年12月21日晚9时40分许,当时正就读于岳阳县一中高二年级340班的自己因为内急,一下晚自习便直奔宿舍卫生间。等到临睡前准备用热水泡泡脚时胡昕才发现,之前打好开水的热水瓶被落在了开水房,于是出门去找。
  
  “我离开宿舍时还没熄灯,刚到宿舍楼下,灯就熄灭了。”对于当晚发生的每一个细节,胡昕都记忆犹新。
  
  就在这时,耳边传来执勤老师的一声断喝:“你们在干什么?!”胡昕一侧头才发现,除他之外,身后十多米远处还有一个人影。而这个人影在听到老师的声音后,一闪就不见了。
  
  认为自己“并没有做什么违纪之事”的胡昕,选择主动走向喊话的执勤老师葛俊说明情况。
  
   随后,胡昕被带到宿管员办公室。“宿管员梁显清看到我后,几乎肯定地说我是去想上网,并要我交代同伙。”胡昕称,他反复辩称自己不是去上网、而是去找开 水瓶,但现场没人相信他的话。宿管员梁显清甚至强行命令他掏出口袋里的所有东西,他照做后,被宿管员发现了一张写有QQ号码的纸条。
  
   关于胡昕被执勤老师“抓获”的过程和细节,2013年11月7日下午,接受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采访的岳阳县一中副校长郭光前基本认可,但郭校长觉得,事 发地与“拿开水瓶”之说在“路程和方向上都有问题”,并且,“后来老师查寝时,还发现胡昕把枕头放在被子下面,伪装成有人睡觉的样子”。不过,郭校长也承 认,这些都“不能算作是判定胡昕想去上网的直接证据”。
  
  “宿管员看到QQ号码后,认为我不诚实,当时就发了脾气,要我承认想去上网,并把逃走的那个学生的姓名说出来。”当晚,遭到胡昕的一再否认后,执勤人员开始逐层逐间宿舍地查人。可查寝的结果是,除胡昕未按时就寝外,其他的学生都身在宿舍。
  
  “按正常的处理方式,既然‘想去上网’只是怀疑,所谓‘同伙’也没有任何根据,教育一下学生就可以了。”这是当地一名全程旁听了10月30日庭审过程的资深媒体人的看法。
  
   可当晚的执勤老师不这么想。“三四个人把我围在宿管员办公室,逼我承认是准备去上网,还说‘什么时候交出同伙才能去睡觉’。”胡昕称,这一过程持续了 “近两个小时”,“后来由于实在太晚,老师就让我先去睡觉,明天再‘把同伙交出来’。”而胡昕所说的这些细节,在学校提供给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的一份“胡 昕受伤情况说明”以及记者对郭光前副校长的采访中,基本得到了印证。
  
  回宿舍后,胡昕仍以为“这是件非常简单的事”:“我还想,明天一定要配合好老师,把事情搞清楚。”
  
  次日一早,即2011年12月22日早上,胡昕去到教室准备自习时,被班主任老师徐小刚(化名)喊到了位于三楼的教师办公室。随后,年级主任周灏也赶来,要胡昕“继续交代昨天没有交代完的问题”。
  
  这次,胡昕仍一再申辩自己“就是去找开水瓶的,根本就没有同伙,对当时身后的人没看清楚也不认识”。
  
  早自习时间很快过去,“周主任对我说,‘你先去吃早饭,饭后再到办公室来,什么时候承认去上网并说出同伙姓名,就什么时候进教室上课。’”
  
  直到这时胡昕才意识到,这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了,“完全超出了自己的处理能力”。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胡昕决定,“回家喊父母”。
  
  老师手机彩铃惹争议
  
   胡昕家位于岳阳市君山区,离学校有近百公里,必须先打车到岳阳市,再从岳阳市转车。可胡昕刚乘车来到岳阳市汽车站,便遇见了在此等候他的伯伯胡建国。胡 建国告诉胡昕,他的父母也正往这边赶??原来,班主任徐小刚发现胡昕不在办公室和教室后,便打电话给了胡昕的父亲胡信仁。
  
  “老师说我儿子跑了!”胡信仁说,听班主任简述情况后,他当即放下农活,和妻子邓小芝一起往学校赶。“我当时虽然很着急,但坚信儿子不会跑到其他地方去,于是叫我哥到车站等,肯定能够等到。”
  
   在胡信仁眼中,儿子胡昕一直以来非常听话,成绩虽不是特别优秀,但也算得上品学兼优。而副校长郭光前对胡昕的评价是“成绩中等,性格有些内向甚至孤 僻”,但郭光前也承认,“之前确实没发现胡昕有任何违纪的现象”。而在胡信仁出示的一叠奖状中,记者发现,就在事发前不久,胡昕还因为“学习表现突出”被 评为“一周之星”。
  
  一家人在岳阳市汽车站汇合后,马上转车前往岳阳县一中。途中,胡昕反复向父母强调自己“没有去上网的想法,更没有什么同伙”。
  
  “我当时也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只要他向老师认个错,我们大人再帮着说说好话就可以了。”胡信仁称,车上,他还一直这么安慰儿子。
  
   途中有个细节,让胡信仁现在回想起来感觉有些蹊跷:“我给徐老师打电话时,发现对方的铃声与半小时前有了变化,变成‘快过年了,你要送我大大的红包 哟’。我当时还跟儿子说,怎么徐老师换成了这样的铃声……”当时,由于急着赶往学校,胡信仁并没有想太多。而这件事,让妻子邓小芝之后多次抱怨他脑子不开 窍??在邓小芝看来,“这很明显就是老师暗示我们送礼呀!”
  
  关于胡家提到的“索红包手机铃声”,郭光前对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解释:“事后我问过徐老师,徐老师没承认,只说是设置了一个类似‘恭喜发财’的铃声。”
  
   而这个细节,又让胡昕联想起之前的另一件事:就在他刚进高二时,曾被徐小刚单独找去谈话,“老师对我说,学校里也有过农村来的孩子考上清华北大的先 例……我当时想都不敢想,因为我成绩只是中等,而整个学校每年考上清华北大的学生也只是凤毛麟角。”胡昕称,那次,徐老师在鼓励自己努力读书的同时,还反 复叮嘱他“要告诉父母配合支持老师的工作”,但“压根不知道如何让父母‘支持和配合老师工作’”的胡昕,甚至都没有向父母提起这事。
  
  接下来的期中考试,胡昕也觉得有点蹊跷,他的成绩年级排名前进了130多名,可“(班主任)老师不但没有表扬我,还怀疑我抄袭别人的作业,多次批评我。”

五:出事前,胡昕因为学习表现突出被岳阳县一中评为“一周之星”。

(出事前,胡昕因为学习表现突出被岳阳县一中评为“一周之星”。)

胡昕年近80岁的爷爷至今不知道孙子被推上被告席。

(胡昕年近80岁的爷爷至今不知道孙子被推上被告席。)

  “违心认错”未换得谅解与复课
  
  2011年12月22日中午,胡信仁夫妇带着儿子赶到岳阳县一中逸夫楼三楼的教师办公室。
  
  “我们没有第一时间见到班主任徐小刚老师。”胡信仁说,为能够尽快向老师消除误会,饥肠辘辘的一家人选择守在办公室外等候,下午1时左右等到了用餐归来的徐小刚。
  
   “一开始,我们就在大办公室里交流,后来陆续有老师进来,徐老师就把我们带到里面的小办公室。”让夫妻俩感到震惊的是,“徐老师翻出我儿子期中考试的数 学和英语两门成绩单,冲我儿子骂:‘猪样咯,搞的么里鬼(意:猪一样的,搞的什么鬼),你这次段考进步130多名有什么了不起,数学只有三四十分!’”
  
   “为取得老师谅解,让儿子能回到课堂,我一边低声下气地说好话,一边要儿子向老师认错。”胡信仁说,在自己近乎命令的语气下,一直沉默不语的儿子胡昕终 于答应认错。“但他才开个头,就被徐老师打断:‘认错、保证有什么用?!你今天必须承认昨天是想去上网,并要写出同伙的名字!’说完,徐老师又给周灏主任 打电话,并把电话给了我,我一连向周主任说了几个对不起,请他到办公室来接受我的当面道歉,可周主任说他不在学校,随后就挂了电话。”
  
  场面陷入僵局。“我不忍心看到父母如此无助。”胡昕告诉记者,这种情势下,他决定做出妥协,于是违心地承认了“昨晚是想去上网”。至于“同伙”,胡昕说自己确实没看清楚,也可能根本就不认识,所以无法说出姓名。
  
  但这番“妥协”似乎没有被接受。“班主任说,‘你当老师是傻子啊!熄灯后两个同时在寝室外的人,不认识的机率是不可能有的!’”胡信仁回忆称。
  
   如此一折腾,就快到下午上课时间了。眼见徐小刚和其他老师纷纷收拾东西准备去往教室,担心儿子学习受影响的胡信仁夫妇围着徐小刚再次求情:“农村娃能来 这读书很不容易,我们一家到现在都没吃中饭,就怕耽误孩子学习,求求你让孩子先去上课。”胡信仁说,自己一家近乎哀求的语气并未奏效。临走前,“徐老师拿 出笔和几页纸丢到我儿子面前,说:‘给你一次机会,老实交代昨晚的事实,写出同伙姓名,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写好了给我看,不深刻不行!否则就跟你父母回 家种田去!’”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向学校副校长郭光前求证以上细节时,郭光前说:“中间有这么几个要点:老师并非主要纠结于‘承 认上网’和‘说出同伙’,而是学生在挨几句批评后不打招呼就跑出学校??在外面出了事谁负责?老师其实是要他就‘擅自离开学校’写个说明。而且,我后来了 解到,徐老师去上课前还叮嘱家长说‘我把孩子交给你们了’……”不过,郭光前的说法遭到胡信仁全盘否定。
  
  就在一家三口不知所措之际,“一名女老师过来说,办公室里没有老师了,家长最好不要待在里面。”
  
  这时,胡昕对父母说:“你们放心地出去吧,我会写(说明的)。”说完,关上了小办公室的门。
  
  是“自杀证清白”,抑或“逃学摔伤”?
  
   “我拿着老师给的笔趴在桌上,眼泪一直往下掉。”时隔两年后再度忆起当时的情境,胡昕仍不断抽泣,“完全想不通老师为何不愿放过我。我感觉这已经不只是 侮辱我了??老师当着我父母的面骂我,父母当着我的面低声下气哀求老师,老师都丝毫不留一点面子,这是在侮辱我父母的人格!我想,与其让父母这样伤心难 过,不如我用生命来证明我的清白……”
  
  接下来,在自己的左手臂与手背上,胡昕用老师给他写检讨的笔,写下一句“为什么没有一个人相信我”后,便推开办公室的窗户??由于窗户的下面部分被固定,所以,胡昕是“上半身先倾斜出来,然后整个身体从三楼‘跃’下。”
  
   最早目睹到胡昕惨状的人,正是父亲胡信仁。“我想起儿子到这时还没吃饭,于是再次走进办公室,问给他带点什么吃的。”回忆起这揪心的一幕,胡信仁的嘴唇 一直在颤动,“推开门后发现儿子不见了,再一看窗户是打开的,我就知道坏事了。”胡信仁把头探出窗外,看见儿子胡昕侧躺在一楼的水泥地面上,浑身抽搐,便 一边大声嚎啕“不得了,我儿子跳楼了”,一边冲下楼把胡昕的头抱起。这时,附近的老师们也围了过来。很快,接到求助电话的110警车也赶到了现场。
  
   岳阳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出示的一份“出警情况说明”中记录:“2011年12月22日13时30分许,接警后的110民警赶到现场,见一学生躺在地上痛 苦呻吟,口中还不停地说‘让我解脱吧’之类的话。出警民警要求懂专业的校医将伤者抬上湘F0810警车,然后快速送往岳阳县人民医院……”车上,医生为胡 昕急救时,胡信仁才看到儿子写在手上的字。
  
  对这一经过,事后,学校在一份材料中记载称:“胡昕在支开其父母后,翻到三楼甲板(空调压缩机处),再跳至二楼阳台,最后在从二楼跳至一楼地板的逃学过程中摔伤,并不是‘跳楼自杀’”。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提问“材料中的记述是否来源于现场目击者”时,副校长郭光前说:“这个谁也没有看到。”那如此细致的“逃学”过程,总得有所依据吧? 郭光前的解释是:“如果真是跳楼,人早就没了(意为‘死了’),因为(三楼办公室距离一楼地面)有十多米高呢??这是我们做出的一个合理猜测。”
  
   由于伤势严重,胡昕于当日被送往岳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后经诊断为:腰椎二及附件爆裂性骨折并椎管狭窄脊髓损害下肢不全瘫;腰椎三椎体骨折;双跟骨骨折, 左胫后动脉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失。而湖南一三甲医院知名骨科医师在看了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提供的胡昕的病历后分析称,伤情与“高处跌伤”相符。
  
  胡信仁承认,儿子跳楼后,学校派了老师帮忙一起送医,并交纳了13000元住院费。但在长达十多个小时的手术后,就欠费了。
  
  让胡信仁夫妇耿耿于怀的是,“欠费后我一直拨打班主任徐小刚的电话,但他直到第二天才来。到医院后,徐老师跟我说,要是保险公司来调查,就说你儿子是爬水管掉下去的,不然得不到保险赔偿。”这一“提议”遭到胡信仁拒绝:“我说我不会说谎,是什么情况就是什么情况。”
  
  事发2年后,双方仍没能达成协议
  
  当年12月24日晚,胡昕被发现肺部有阴影,院方诊断为术后大出血,并下了病危通知书。“这时急需钱抢救,可打电话给学校,学校竟要我们先自己出钱??我们家实在是拿不出钱啊!”
  
   “我给校长郭光前打电话,他说他在开会。我就问:‘是你开会重要还是我儿子的生命重要?’郭校长说:‘当然是开会重要。’……”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就胡 信仁的指称向郭光前求证,郭回应:“他这是无中生有!学生住院期间,光我亲自去医院送钱就有6次!我的态度是,只要是发生在学校的伤害事件,不管是什么原 因,先不找责任,学校肯定是第一时间救人!”
  
  而胡信仁则称,生死关头,是岳阳市二医院两名素不相识的医务人员刘朝霞和曾琦芳出面 担保医药费,对胡昕的抢救才得以进行。“当晚,学校没一个人在场。”这在随后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对两名医务人员的采访中得到证实。刘朝霞说,男孩进院时就 没有钱,是她担保了入院费;而胡昕12月24日因病危进了ICU病房,当时的主治医师曾琦芳说是他担保的医疗费。
  
  几天后,胡昕的舅舅邓永梅找到岳阳市政法委书记韩建国,在韩建国的关注下,胡昕的医疗费得到保障。
  
   2012年7月2日,胡昕在进院194天后出院。7月5日,岳阳市金盾司法鉴定所对他的伤情做出司法鉴定:“腰椎活动稍受限;左踝关节活动明显受限,右 踝关节活动受限;左、右足趾伸趾功能活动受限,功能部分丧失”,“构成一个八级伤残和三个九级伤残”。“好好的一个孩子,就这样落下了终身残疾。”为此, 胡信仁夫妇人前人后流了无数次泪。
  
  之后,虽然当地政法委组织学校和家属方进行过协商,但没有达成任何协议。“我们当时提出了三 点,第一,学校要为我儿子转一所跟岳阳县一中大致对等的学校;第二,要对我儿子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第三,万一我儿子病情复发,校方还需要承担责任。但对 方一条都没有答应。”胡信仁说,考虑到孩子的学业不能耽搁,他多次找到学校,最后校方才出面将胡昕转学到了现在就读的岳阳市某中学。
  
   但在岳阳县一中副校长郭光前看来,胡昕出事后,学校的处理是到位的:“我们垫付了所有医疗费用;考虑到该生家里确实比较穷困,又给予了7万多元作为救 助;还重新为其安排了学校……我们其实也愿意协调,但得建立在互信的基础上,学校出钱也得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框架内,而不是任人一味地胡搅蛮缠。”
  
  让学校不能容忍的是,今年9月21日上午,胡信仁夫妇来到郭光前的办公室,表示不解决问题绝不离开。由于双方分歧太大,争执无果后,胡信仁夫妇“说到做到”,当晚就住在了郭光前的办公室里,此举被校方认为是“无理取闹,严重干扰了教学秩序和办公秩序”。

七:当年,胡信仁花了6000元“择校费”才让儿子进入这所“名校”。

(当年,胡信仁花了6000元“择校费”才让儿子进入这所“名校”。)

岳阳县一中校园一角。

(岳阳县一中校园一角。)

  校方状告“跳楼”学生:其实我们也不忍心
  
  “22日上午,郭校长没来办公室。我见他们在开会,就到会议室外等,当时还有教育局的领导在。开完会我又要求他处理这事,他当时就发脾气了,说‘你们真是混账,把教育局的领导都得罪了!’”胡信仁说,当天下午,就有律师来了。
  
   次日上午,仍旧住在郭校长办公室的胡信仁夫妇,意外地接到了岳阳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送来的诉状和传票。“在‘被告’一栏看到儿子的名字时,我感到非常心 疼??他才刚满18岁,还是个学生,而且是悲剧的承受者,这太残忍了。”胡信仁说自己曾试图给郭光前写纸条求情,“郭校长:请以一名教师和父亲的角度为胡 昕想一下,不要将一个高三‘三好学生’(胡昕被现在就读的学校评为‘三好学生’)推上被告席。有什么事都可以冲我来,求求您放过孩子!”
  
  对此,郭光前的解释是:“起诉自己的学生我们也不忍心。我问过律师‘能不能起诉家长’,律师的答复是‘不可以’,因为学生才是当事人,而且已满18岁。”
  
  10月30日上午,这场“母校状告跳楼受伤学生”的官司在岳阳县人民法院开庭。11月6日,胡昕的代理律师刘久平以及曾参与当天庭审的当地一资深媒体人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大致还原了庭审现场的情况。
  
   当天,胡昕跳楼前接触过的执勤老师葛俊、班主任徐小刚、年级主任周灏以及宿管员梁显清全部出庭。尽管律师和父母都很担心胡昕会再次受到伤害,但胡昕还是 坚决要求出庭。年仅18岁的他,在与记者交流时显示出超乎年纪的成熟:“虽然我贫寒的家庭和卑微的父母与一所知名学校相比悬殊很大,但我只希望能在追求公 平公正的法庭上,将我的真实意愿表达出来。”
  
  “校方首先出庭的是宿管员梁显清。”刘久平律师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经他当庭询 问,梁显清没有教师资格,当宿管员前也没有经过上岗培训。刘久平说:“据梁显清陈述,关于‘胡昕与逃跑学生讲过话’,他是听葛俊老师说的。但随后我询问葛 俊时,他却表示胡昕与那名学生相距一二十米远,没听到两人有语言交流,也不能肯定两人相识。梁显清后来承认,他也不能肯定两个学生认识,(之前说两人认 识)是猜的!”
  
  刘久平认为:“其实,要判断胡昕当时是不是在找热水瓶非常简单,可以去检查宿舍里是否有他的热水瓶??但执勤人员没有这样做,而是光凭猜测,就认定学生想去上网,还威逼其交出同伙。这种方法非常欠妥。”
  
   法庭上四个多小时的唇枪舌战后,刘久平与参与了庭审的一当地记者均认为,虽然有些细节存在分歧,但基本可确定以下事实:胡昕确实没有在规定时间就寝;当 晚,执勤老师和宿管员对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而且站了一两个小时;第二天一早,班主任老师又把学生叫到办公室继续批评教育,还要他写检查交代“真相”;学 生家长赶到后,说好话、求情、认错,还是不行,非得学生“写出深刻的检查,并交出同伙”;到下午上课时间仍不让学生去上课,导致学生认为自己和父母的人格 受到侮辱,选择从老师的办公室跳下以证清白;而事发当天指称胡昕“想去上网”和“认识逃跑学生”,都只是学校个别教职工的猜测……
  
   刘久平律师在代理词中总结说:“胡昕的悲剧,完全是学校管理人员的错误猜测、威逼所致。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讲理讲事实证据的地方,怎么能把自己的 猜测强加给一个学生呢?这直接导致心智尚不成熟的学生做出了极端行为。学校明显未尽到教育、管理、保护之责,应该承担胡昕受伤后的全部责任。”
  
  基于受伤害程度,胡昕向母校岳阳县一中提出医药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多项费用共计573497元。目前,该案已经进入法庭调解阶段。对于案件进展,今日女报/凤网将持续关注。
  
  ■对话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以下简称“记”):仅仅因为怀疑,学校几拨人轮番找学生谈话,逼学生承认想去上网、交出同伙,最终酿成悲剧??是不是做得有些过?
  
  岳阳县一中副校长郭光前(以下简称“郭”):在某些方面,可能存在问题。比如(老师)教育学生时有点过,当天晚上说了就算了,不要第二天再接着搞,不就没事情了?但这不足以导致他(指胡昕)跳楼。
  
  记:胡昕跳楼,您觉得学校有没有责任?
  
  郭:跳楼这事,我觉得学校一点责任都没有。学校的这种教育批评我也觉得没错,但方法有待进一步加强。但这个教育方式绝对不是引起他跳楼的根源。
  
  记:那您觉得是什么导致胡昕跳楼的呢?
  
  郭光前:这个(原因)要在社会上找啊。第一,我觉得不一定是跳楼(校方还有一种猜测是逃学);第二,如果真是跳楼,那就要到社会上去找原因。
  
  记:胡昕受伤,您觉得跟老师的教育有没有因果关系?
  
  郭:有关系,但不是必然关系,没有直接导致他跳楼。
  
  记:既然您也认同胡昕是受害者,为什么学校还要将胡昕告上法庭呢?
  
  郭:现在家长闹到学校,有些举动已经危及到学生安全;住到我办公室,让我无法正常办公??我们也是确实没办法了才起诉的。起诉的目的不是逃避责任,恰恰相反,既然协商不成,那就干脆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来明确责任,法院判我们的责任是多少,我们就承担多少。
  
  记:作为学校负责人,对这件事您有什么看法和思考?
  
   郭:第一,处理类似事情一定要走法律途径。协调要建立在互信的基础之上,要在重证据、摆事实、依据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才可能协调好。如果不走法律程序,就 可能会有其他后患,对学校、包括对受害者都有不可估量的损失。第二,发生这种事情,我觉得学校还是做得比较好的,把治疗放在了第一位。第三,今后为避免类 似事件发生,学校在管理时不能再持有怀疑态度,对学生反映的情况要做认真的研究和调查;老师的教育、批评也要有度,有方法。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 辅导,同时也要找一下社会的原因、家庭的原因。
  
  采访后记
  
  胡昕的父亲胡信仁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胡昕 当初进入岳阳县一中,是花了6000元择校费的。他印象深刻的一幕是,在学校规定交钱的日子,自己几乎拼尽了所有力气才挤到交费处,“那场面,跟上世纪 90年代春运挤火车一样”。之所以这样不惜金钱与体力,皆因为岳阳县一中是当地名校,“教学质量好,管理严格”。
  
  而胡信仁万万没有想到,继早前拖着伤残之躯黯然离开学校后,如今,才刚刚年满18岁的儿子又站上了被告席??而为应诉,家里连唯一一头耕牛也卖掉了。一家人未来的生计与儿子未来的人生如何继续?让这个一辈子扑在黄土地上的老农民感到迷惘。
  
  ■新闻链接
  
   2013年9月10日,海南省13岁男孩阿雄在宿舍里被校警叫醒时,已过了上课时间。阿雄和3个同学连书包都没拿就往教室跑去,在楼梯口遇到了他的班主 任邹老师,发现阿雄没带书包,邹老师大声呵斥并打了阿雄一耳光,谁知阿雄转身爬上窗户,直接从三楼跳了下去,造成腰3椎体爆裂骨折。
  
  2013年10月30日下午,成都某小学五年级的军军从所住单元楼的30楼跳下,当场死亡。留在楼顶的语文课本上,他稚嫩的笔迹写着一句话:“老师我做不到,跳楼时我好几次都缩回来了。”
  
  编后
  
  这场“母校反诉跳楼致残学生”的官司,不管最终法庭如何宣判,抑或能否成功调解,都注定不会有赢家。
  
  于学校而言,作为当地名校,声誉或多或少会有影响。于18岁少年胡昕而言,身体的残疾已经造成,这将是一辈子不能消除的伤痛。
  
  而从以上“新闻链接”中不难看出,放眼全国,近年来,有关学生采取包括跳楼在内方式自残的案例不时见诸媒体。
  
   人们经常会在错误业已铸成后感慨“假使时光可以倒流”,那么就让我们设想一下,假使时光可以倒流回到两年前,对待有“熄灯后偷溜出去上网”嫌疑的学生, 当事教职员工的态度能不那么简单粗暴,能够多听取一些申辩,愿意多做一些调查,哪怕对待确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学生也能多一些春风化雨式的感化,相信就不会有 学生“以跳楼证清白”的悲剧发生;而如果胡昕能多一些抗压抗挫折的承受力,甚至在纵身一跃的前一秒能及时想到自己作为家庭和社会的希望所肩负的责任,相信 也一定能够缓下脚步??其实,年轻的他有的是时间和机会来找到更好的方式证明清白。
  
  那么我们的社会呢,是不是也该反思一下:向 来,我们是如此重视孩子的智力发育和品德塑造,直白来讲就是注重孩子的分数高低与能否规规矩矩成长,却忽略了从小灌输“生命高于一切”的真理。由此很容易 联想起今日女报/凤网不久前关注过的一个话题:我国的《中小学生守则》是不是该修改了?因为在我国前后两个版本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对于“遵守法律法 规,遵守校规校纪”、“孝敬父母,尊敬师长”、“诚实守信,知错就改”等都不惜笔墨,这些固然重要且必要,但对于生命权的重要性却只有简单的“珍爱生命, 注意安全”8个字,未免有些轻飘与空洞。而对比其他一些国家的《学生守则》,以“英国版”为例,共计10项条款中,几乎条条都在强调生命的重要,具体到 “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生命第一,财产第二”等。
  
  未成年人的“生命教育”缺失,一本《中小学生守则》只是缩影。甚至在中国,家长、教育工作者等成人也该补上这课。而实现这点,避免更多“学生以跳楼证清白”式悲剧日后发生,全社会都责无旁贷且任重道远。

来源:今日女报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相关专题:济南现奔驰Smart警车 悬挂民用车牌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